(五)专职科研岗位招聘计划(事业编制)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计划数 | 联系方式 | 产业技术研究院 | 直驱磁浮电梯研究中心 (机械方向) |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相关专业,从事机械设计及开发工作; 3.有一定的英语写作及交流能力; 4.有六年以上的电梯、提升机、轨交、物流仓储、自动化传输线等机电装备行业或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领域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经历。 | 1 | 021-38223002 zhaopin@sdju.edu.cn 方老师 | 产业技术研究院 | 智能机电产品工业设计研究中心 (嵌入式人工智能方向) |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电气相关专业; 3.有一定的英语写作与交流能力; 4.熟悉医疗器械,具备嵌入式领域的关键技术,熟悉软硬件的设计开发工作; 5.熟悉图像识别,熟练使用pytorch等图像处理框架; 6.有相关科研成果或研究机构、企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1 | 021-38223002 zhouzhiyong001@126.com 周老师 | 产业技术研究院 | 智能机电产品工业设计研究中心 (设计营销管理方向) |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设计艺术相关专业; 3.有良好的英语写作及交流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较丰富的设计营销管理经验; 6.有一定的时尚信息及行业前沿信息研究分析能力。 | 1 | 021-38223002 zhouzhiyong001@126.com 周老师 |
(六)其他岗位招聘计划(非事业编制)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 | 计划数 | 联系方式 | 智能制造学院(中德学院) | 实验教师 | 硕士及以上,中级职称;智能制造类(电气类、机械类、信息类)专业 | 1 | 021-38221208 lupy@sdju.edu.cn 陆老师 | 信息化中心 | 数据管理与维护 | 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 | 1 | 021-38223002 zhaopin@sdju.edu.cn 方老师 | 网络维护 | 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 | 1 |
二、聘任人员基本要求 (一)专任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一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应有原单位硕导经历。 (二)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教育指导和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博士学位,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活动策划能力。 (三)来自行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任职要求: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同时要具备: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或较强的技术运用、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熟悉本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动态;担任过研发经理、研发总监等团队负责人,主持或重要参与过企业重要品牌或技术项目。具有高校任职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聘任人员待遇 (一)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青年博士:按学校文件,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家费、房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三)新入职的副高以下博士教师:提供博士津贴。 (四)学校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申请上海市教委"教师发展工程"等系列专业发展计划。 (五)学校主校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享有临港地区"双特"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海外人才引进、人才住房租房、高端人才专项奖励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的操作办法为准。 四、应聘办法和流程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见附件),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或人力资源处招聘专用信箱:zhaopin@sd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硕博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一定比例择优进行面试。 (三)选拔面试 二级学院在审查资格后,组织相关的专业面试、试讲与考察。 (四)政审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21-38223002 电子邮箱:zhaopin@sdju.edu.cn 联系人:方老师、杨老师 学校网站: 附件: 人才引进相关工作所需材料已经更新,如下所示: 1、高端人才、专任教师、医务人员、专职科研人员请填写《2021年新进人员简历》、《2021年新进人员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2、辅导员请填写《2021年新进人员简历(辅导员)》、《2021年新进人员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3、其他岗位请填写《2021年新进人员简历》、《2021年新进人员审批表(人才派遣)》。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4、《2021年新进人员简历》、《2021年新进人员审批表》、《新进教师首聘协议》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邮箱,纸质版个人、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 附件1:2021新进人员简历表 附件2:2021年新进人员审批表 附件3:2021新进人员简历表(辅导员) 附件4: 附件5:2021年新进人员面试表 附件6: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7: |